轉衛生署函,「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就醫管理辦法」

轉知全聯會函,函轉行政院衛生署函,「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收容於
矯正機關者就醫管理辦法」,業經該署於民國101年11月30日以衛署健
保字第1012660276C號令訂定發布,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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