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修正公告「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為「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修正全文及對照表。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衛生福利部業於104年1月30日修正公告「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為「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修正全文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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