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函,有關「醫療機構網際網路刊登資訊備查作業規範」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為辦理本市醫療機構於網際網路刊登醫療廣告,業訂定「醫療機構網際網路刊登資訊備查作業規範」,請會員醫師依作業規範內容向衛生局申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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