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專區 (About NHI)

有關提升「牙周病統合治療實施方案(原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執行率,本分會擬定相關鼓勵措施,詳如說明。

有關提升「牙周病統合治療實施方案(原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執行率,本分會擬定相關鼓勵措施,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108年6月20日牙醫門診總額108年第1次南區共管會議決議:「自費用年月108年7月起至108年12月止,院所每月申報牙周病統合治療實施方案件數5件以上,輔導積分扣減1分」

二、「牙周病統合治療實施方案」的申報金額,沒有列入指標1及新開(執)業未滿一年控管額度的計算。

三、本分會擬定上述鼓勵措施立意良善,請院所執行此方案時除了患者要符合規定外,相關病歷及表格的製作也要完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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