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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增訂全民健康保險牙醫總額部門檔案分析異常不予支付指標乙案,並自104年12月1日(費用年月)起實施。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增訂全民健康保險牙醫總額部門檔案分析異常不予支付指標乙案,並自104年12月1日(費用年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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