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公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依醫師法及其施行細則,由會員大會議決訂定之。本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名稱為「社團法人台南市牙醫師公會」,英文全稱為TAINAN CITY DENTAL ASSOCIATION(縮寫為T.C.D.A),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
本會以宣揚醫道,發展牙科醫學與醫術,增進國民健康,推行口腔衛生以及謀求會員之親
睦暨福利為宗旨。

第四條:
本會以台南市行政區域為範圍,會址設於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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