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0年7月1日生效

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0年7月1日生效,詳細內容請至附件瀏覽。
附件:
下載此檔案 (651.pdf)651.pdf76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