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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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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104年3月26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3月26日生效

行政院於104年3月26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3月26日生效,請會員遵循。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書函,自即日起特約醫事服務 機構得以電子資料方式辦理門、住診醫療費用申復作業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書函,自即日起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得以電子資料方式辦理門、住診醫療費用申復作業,醫療費用申復作業電子化相關檔案「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住院/交付機構醫療費用申復格式及填表說明(XML檔案格式)」及「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門、住診申復資料上傳格式作業說明」請詳附件瀏覽。
*旨揭辦理事項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本案聯絡窗口葉祝玫小姐(02-27065866轉3021)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惠請協助與加強辦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不良反應線上通報系統」之「醫療器材不良反應事件」通報工作。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惠請協助與加強辦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不良反應線上通報系統」之「醫療器材不良反應事件」通報工作。通報作業流程可參考附件之操作手冊。

  • 醫療器材不良反應線上通報系統:https://qms.fda.gov.tw/ctbw/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有關西藥製劑製造工廠業於103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實施PIC/S GMP,檢送通過PIC/S GMP之藥廠名單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有關西藥製劑製造工廠業於103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實施PIC/S GMP,檢送通過PIC/S GMP之藥廠名單,請至www.fda.gov.tw之''業務專區>製藥工廠管理>通過PIC/S GMP藥廠名單''中查詢。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健保卡存放內容」及「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健保卡存放內容」及「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自104年1月1日起新增過敏藥物上傳及修訂上傳診斷碼欄為長度為X(09)。

衛生局函,有關如有委託公司組織承攬醫療機構醫療行政管理業務者,應依「醫療機構業務外包指引」與「醫療機構業務外包契約建議應記載之基本事項」辦理

台南市衛生局函,為避免虛(浮)報健保情事,貴院如有委託公司組織承攬醫療機構醫療行政管理業務者,應依「醫療機構業務外包指引」與「醫療機構業務外包契約建議應記載之基本事項」辦理,公文內容請詳附件。

全聯會函轉健保署「全民健保健康存摺」、「健保雲端藥歷系統」請會員知悉並可至健保資訊服務系統(VPN)查詢

全聯會函轉健保署「全民健保健康存摺」、「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登入方式詳附件),宣傳單張,請會員知悉並可至健保資訊服務系統(VPN)查詢,請詳附件。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地址及多氯聯苯中毒者(油症患者) 諮詢專線異動資訊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地址及多氯聯苯中毒者(油症患者)諮詢專線異動資訊,請詳附件。

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選用合法醫療器材並保留產品購入時之來源證明及使用說明書等產品資訊

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3年10月16日FDA器字第1031608617號函,應選用合法醫療器材並保留產品購入時之來源證明及使用說明書(含功能用途、工作原理、操作步驟)等產品資訊,以保護消費者安全,請會員知悉。

函轉衛生福利部函,宣導關於「劣質豬油事件」之網頁專區及正確資訊

函轉衛生福利部函,宣導關於「劣質豬油事件」之網頁專區及正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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