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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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來函,牙醫界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嚴正呼籲政府相關單位勿縱容陳俊龍先生之密醫行為

全聯會來函,牙醫界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為維護牙醫師證照制度,嚴正呼籲政府相關單位勿縱容陳俊龍先生之密醫行為,相關新聞稿及其附件,請自行下載瀏覽。

有關為落實推動「醫療機構提供安全針具」之政策

全聯會函轉衛生福利部函,有關為落實推動醫療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應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起,五年內按比例逐步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之政策,內容請自行下載瀏覽。

醫療院所之X光攝影檢查業務,應由完成訓練合格之牙醫師親自執行

全聯會轉知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保障民眾健康及提升醫療品質,重申醫療院所之X光攝影檢查業務,應由完成訓練合格之牙醫師親自執行,請詳附件。

自費特殊材料收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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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非本國國籍領有台灣醫師證書者,可否申請設置醫療機構及擔任代理負責醫師

有關非本國國籍領有台灣醫師證書者,可否申請設置醫療機構及擔任代理負責醫師疑義乙案,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