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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重申有關牙齒貼片,屬牙醫師業務範疇,應由牙醫師親自為之。

重申有關牙齒貼片(陶瓷貼片以及樹脂貼片),操作過程中涉及牙齒組織破壞或改變口腔生理機能者,

基於其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乃醫療行為屬牙醫師業務範疇,應由牙醫師親自為之。

未具牙醫師資格者執行前述醫療業務,應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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