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單位因應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運用健保署提供之特殊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功能,應符合防疫目的內使用,不得為目的外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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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於:24 四月 2020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來文,有關各單位因應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運用健保署提供之特殊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功能,應符合防疫目的內使用,不得為目的外之使用,相關內容請詳附件說明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來文,有關各單位因應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運用健保署提供之特殊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功能,應符合防疫目的內使用,不得為目的外之使用,相關內容請詳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