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能強化與醫療機構、藥局及醫療器材行對於醫療機構相關安全資訊之雙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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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於:21 十月 2014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能強化與醫療機構、藥局及醫療器材行對於醫療機構相關安全資訊之雙向溝通,請周知會員醫師:
依據藥事法第45-1條規定,各醫療機構、藥局及醫療器材行如發現有任何對於因藥物、醫療器材引起之不良反應,亦請立即通報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電話:02-23960100;網址:http://medwatch.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