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書函,自即日起特約醫事服務 機構得以電子資料方式辦理門、住診醫療費用申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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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於:17 三月 2015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書函,自即日起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得以電子資料方式辦理門、住診醫療費用申復作業,醫療費用申復作業電子化相關檔案「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住院/交付機構醫療費用申復格式及填表說明(XML檔案格式)」及「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門、住診申復資料上傳格式作業說明」請詳附件瀏覽。
*旨揭辦理事項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本案聯絡窗口葉祝玫小姐(02-27065866轉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