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台南市衛生局有關診所掛號費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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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於:17 十二月 2019
函轉台南市衛生局有關診所掛號費疑義一案,請將掛號費訊息明顯揭露。
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訂定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一、門診為新臺幣0-150元。
二、急診為新臺幣0-300源。
三、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成本,若超過上開參考範圍,應專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函轉台南市衛生局有關診所掛號費疑義一案,請將掛號費訊息明顯揭露。
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訂定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一、門診為新臺幣0-150元。
二、急診為新臺幣0-300源。
三、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成本,若超過上開參考範圍,應專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