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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函轉台南市衛生局有關診所掛號費疑義。

函轉台南市衛生局有關診所掛號費疑義一案,請將掛號費訊息明顯揭露。

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訂定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一、門診為新臺幣0-150元。

二、急診為新臺幣0-300源。

三、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成本,若超過上開參考範圍,應專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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