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發展,自109年8月17日起進入本市醫療院所者須全面配戴口罩,請院所於入口明顯處確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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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於:09 九月 2020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發展,自109年8月17日起進入本市醫療院所者須全面配戴口罩,
請院所於入口明顯處確實公告,如有發現未配戴口罩者,請院所人員主動提醒、勸導;
違反者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處行為人或院所負責人新台幣3千元以上萬5千元以下罰鍰。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發展,自109年8月17日起進入本市醫療院所者須全面配戴口罩,
請院所於入口明顯處確實公告,如有發現未配戴口罩者,請院所人員主動提醒、勸導;
違反者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處行為人或院所負責人新台幣3千元以上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