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醫師:
轉知衛生局來函,
有關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請會員醫師於110年1月31日前完成,以免受罰。
一、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每年一月應向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前一年管制藥品之申報。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3萬-15萬罰款,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相同罰款。
二、請盡量使用網路申報,以紙本方式申報,需填寫一式二份,分別寄送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管理署。
三、申報前請於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
https://cdmis.fda.gov.tw/
「下載專區」下載並詳閱操作手冊。
四、因應資訊安全規定,如密碼超過期限未變更者,請登入時依照畫面說明進行變更作業。
五、「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及管制藥品管理相關法規,可於衛生福利部/法規資訊/管制藥品類頁面進行查覽。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請撥打客服專線(02)27877665 或 (02)27877666 或 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