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 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逕予展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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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於:28 六月 2021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
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含109年展延6個月)
衛生局依衛生福利部指示,統一逕予展延一年,相關內容請詳附檔說明。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
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含109年展延6個月)
衛生局依衛生福利部指示,統一逕予展延一年,相關內容請詳附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