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來函,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原訂110年7月1日「牙科門診醫令申報牙位與數及限填部位代碼」採新檢和邏輯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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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於:28 六月 2021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來函,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原訂110年7月1日「牙科門診醫令申報牙位與數及限填部位代碼」採新檢和邏輯乙案,
延至110年9月1日執行,相關內容請詳附檔說明。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來函,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原訂110年7月1日「牙科門診醫令申報牙位與數及限填部位代碼」採新檢和邏輯乙案,
延至110年9月1日執行,相關內容請詳附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