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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

行政院於111年6月22日制定公布之「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經該院112年12月12日以院臺衛字第1121043912號令,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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