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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公會公告

請貴院檢視「身心障礙人士」名稱標示之正確性

函轉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請檢視貴院「身心障礙人士」名稱標示之正確性,

已於民國85年經國民大會決議有關「殘障」字樣應更正為「身心障礙」,

請詳附件說明

有關操作X光機執行診療業務之相關規定乙事

全聯會來函,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有關操作X光機執行診療業務之相關規定乙事,請詳下列說明:

   1、依「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

        操作x光機之人員,應於操作前取得輻射安全證書,

        或接受十八小時以上之輻射防護相關訓練並取得證明後,始得為之。

        未取得前述訓練證明前,不得操作。


  2、另依醫事相關法規規定,因操作x光機進行診療作業係屬醫師、牙醫師及醫事放射師之業務範疇,

       故非屬前述人員者,不得執行前述作業。

勞動條件自主檢視表及相關輔導資訊。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

函轉勞動部提供「勞動條件自主檢視表」及相關輔導資訊,

請詳附件。

有關民眾檢舉診所未開立醫療費用收據需知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近來接獲民眾檢舉診所未開立醫療費用收據案件日增,

請轉知會員務必遵循醫療法相關規定,請詳附件 ‧

有關媒體報導「牙科診所利用網路社群刊登違法廣告招攬客人」乙事,週知會員知悉

全聯會來函,轉衛生福利部函有關媒體報導

「牙科診所利用網路社群刊登違法廣告招攬客人」乙事,

周知會員醫師遵守醫療廣告相關規定並加強自律。

因應國內腸病毒疫情已逐漸上升,請醫療院所持續落實並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因應國內腸病毒疫情已逐漸上升,

請醫療院所持續落實並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

以降低腸病毒傳播及併發重症風險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

函轉衛生福利部「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Q&A公告影本乙份。

詳如附件說明

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醫事人員不得違法為產品代言一案」公告影本乙份。

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醫事人員不得違法為產品代言一案」公告影本一份

衛生福利部函「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函轉衛生福利部函「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修正第二條、第二條之一

詳如附件說明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為避免個人或公司利用聘任醫師負責人之方式經營醫療機構,藉以浮報健保給付一案,請所屬會員注意。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為避免個人或公司利用聘任醫師負責人之方式經營醫療機構,

藉以浮報健保給付一案,請所屬會員注意,以免違規觸法,請詳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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