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於109年12月31日前申請執業登記於醫院時,所需檢具之繼續敎育證明文件,相關內容請詳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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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於:24 四月 2020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
各類醫事人員於109年12月31日前申請執業登記於醫院時,
如因疫情影響無法完成並檢具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請該縣市衛生局暫予同意並發給執業執照,
並於1個月內由聘任醫院提出完成感染管制相關訓練課程8小時以上證明文件,
違者廢止其執業執照。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