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函轉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第二條附表一,業經衛生福利部修正發佈。

全聯會函轉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第二條附表一,

業經衛福部於108年4月2日衛部保字第1081260105號令修正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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