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健保專區 (About NHI)

有關南區「新開(執)業未滿1年院所牙醫師控管辦法」相關定義,請會員知悉

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南區審查分會來函,

有關南區「新開(執)業未滿1年院所牙醫師控管辦法」相關定義,

請轉知會員知悉:

(1)有關南區「新開(執)業未滿1年控管辦法」第一點所稱:新開(執)業未滿1年院所..,

    若醫師於執行醫療業務未滿1年管控期間,

    申報健保點數超出控管額度時(無論在控管期間超出或控管期間結束才知曉),

    審查分會得請醫師自動繳回控管期間超出之點數或移送異常組處理。

(2)上述辦法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若醫師於107年1月1日前新開業或新入會,則沿用舊辦法。

    如須舊辦法內容請向公會索取。

 

附件:
下載此檔案 (417.pdf)417.pdf223 Kb
您目前位置:首頁 會務公告 (News) 健保專區 (About NHI) 有關南區「新開(執)業未滿1年院所牙醫師控管辦法」相關定義,請會員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