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專區 (About NHI)
有關南區「新開(執)業未滿1年院所牙醫師控管辦法」相關定義,請會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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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健保專區
- 發佈於:25 五 2018
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南區審查分會來函,
有關南區「新開(執)業未滿1年院所牙醫師控管辦法」相關定義,
請轉知會員知悉:
(1)有關南區「新開(執)業未滿1年控管辦法」第一點所稱:新開(執)業未滿1年院所..,
若醫師於執行醫療業務未滿1年管控期間,
申報健保點數超出控管額度時(無論在控管期間超出或控管期間結束才知曉),
審查分會得請醫師自動繳回控管期間超出之點數或移送異常組處理。
(2)上述辦法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若醫師於107年1月1日前新開業或新入會,則沿用舊辦法。
如須舊辦法內容請向公會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