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健保專區 (About NHI)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五點附件2規定,並自104年9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五點附件2規定,並自104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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