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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公會公告

檢轉衛生福利部函-申明部定牙醫專科醫師甄審,需依據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辦理。

檢轉衛生福利部函-申明部定牙醫專科醫師甄審,需依據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辦理,

相關資訊請參考附檔說明。

台南市衛生局醫事人員換照處服務時間調整如內文說明。

自108年12月1日起台南市衛生局醫事人員換照處服務時間調整如下,

請會員醫師多加利用。

一、林森辦公室-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每週二、五中午不休息)

二、東興辦公室-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公告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通過各項自費收費標準一覽表。

公告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本市醫事審議委員會通過各項自費收費標準一覽表,

請參考附加檔案。

有關牙醫師執行戒菸服務,若為直接開立含尼古丁成分之貼片、嚼錠等戒菸藥物,請務必由牙醫師本人親自交付給患者。

【重要提醒】有關牙醫師執行戒菸服務,若為直接開立含尼古丁成分之貼片、嚼錠等戒菸藥物,

請務必由牙醫師本人親自交付給患者(勿由助理或櫃檯人員交付),避免國健署電訪患者時被查核到有異樣狀況,

國健署援引「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契約」及「醫師法」等相關規定。

提醒醫師留意,以避免誤踩紅線造成違規情事。

函轉台南市衛生局有關診所掛號費疑義。

函轉台南市衛生局有關診所掛號費疑義一案,請將掛號費訊息明顯揭露。

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訂定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一、門診為新臺幣0-150元。

二、急診為新臺幣0-300源。

三、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成本,若超過上開參考範圍,應專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醫療機構線上開(執)業申辦系統第一階段試辦計畫,線上預約申辦系統教學流程及使用手冊。

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醫療機構線上開(執)業申辦系統第一階段試辦計畫,

線上預約申辦系統教學流程及使用手冊請上衛生局網站及參考附件。

有關國民健康署公告核定「牙醫師參與戒菸服務訓練計畫暨教育積分認定暨證書換發作業須知」一事。

有關國民健康數公告核定「牙醫師參與戒菸服務訓練計畫暨教育積分認定暨證書換發作業須知」,

請詳附加檔站。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加強宣導有關查詢本署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應遵守醫療相關倫理,請詳內文說明。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加強宣導有關查詢本署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應遵守醫療相關倫理,

請詳附加檔案。

有關民眾反映本市牙醫診所拒絕臨時牙痛病人就診一案,請詳內文說明。

有關民眾反映本市牙醫診所拒絕臨時牙痛病人就診一案,請詳內文說明。

重申有關牙齒貼片,屬牙醫師業務範疇,應由牙醫師親自為之。

重申有關牙齒貼片(陶瓷貼片以及樹脂貼片),操作過程中涉及牙齒組織破壞或改變口腔生理機能者,

基於其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乃醫療行為屬牙醫師業務範疇,應由牙醫師親自為之。

未具牙醫師資格者執行前述醫療業務,應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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