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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牙醫師公會

公會公告

台南市牙醫醫療院所收費標準(104年2月9日修訂)

本市104年2月9日公告修訂「台南市牙醫醫療院所收費標準」,請詳附件。

【重申重要通知】近日衛生局稽查診所是否張貼禁菸標誌,如無張貼將開罰一~五萬

衛生局近期將稽查診所是否張貼禁菸標誌(已有診所被開立罰單),如無張貼將開罰1~5萬元請診所注意,禁菸標誌可至鄰近衛生所或公會索取。

「醫療糾紛處理參考流程」範本

近期公會常接到院所醫糾案件,提供全聯會「醫療糾紛處理流程」及本會製作「醫療糾紛處理參考流程」範本,僅供會員醫師參考。

健保資訊通知(103/4/7)

 

健保委員會提醒會員醫師注意:

1.若病患從未在自家診所申報過01271C(環口全景X光初診診察),即使未符合3年從未      就診,也可申報01271C。

2.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可查看二十項指標,請院所多加利用。

 

103年健保重要宣導

 

103年健保重要宣導:
1.有關提升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執行率乙事:
(1)104年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若轉為一般服務,各分區預算其金額分配方式經全聯會健保     審查執行會決議如下:百分之八十按照103年1~6月實際執行量的執行率分配,百分之       二十按照投保人口的比例來分配(執行率用P4002來算,P4003完成率要在70﹪以              上)

(2)故希望會員醫師在103年1~6月能多多提高執行率,以利104年南區總額之分配。

(3)1~6月在正常醫療模式及合理工時下,每位醫師每月申報件數可達20件(以P4002列          計)。
2.配合感染控制診察費與一般診察費差額修訂為40點。
3.有關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增修「根部齲齒同牙位2年自家再補率不超過10%」。
※下述第4點及第5點尚未公告
4.牙醫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須依「牙醫院所感染控制SOP作業細則」臨床
   指引辦理相關事宜,並依附表3.1.1「牙醫院所感染控制SOP作業考評表」自行評分,自    評合格者,得函送保險人並於當月開始申報之。惟經抽審未達標準者自文到次月起不得     申報,三個月後申請複查通過標準者,於文到次月起得再行申報。
5.有關牙科醫療院所申請跨表作業,全聯會建議審查原則如下:
(1)專業審查部分:除原申請跨表須備齊之相關文件外,應另提供以下資料以供審查。
         ○1相關受訓證明或相關學會會員證明,本會牙醫門診醫療服務
             審查執行會將協助專業審核。
        ○2完成案例相關資料。
(2)各分會應考量民眾需求及供給情形並經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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